日境外原爆受害者 可獲醫療給付
(中央社記者楊明珠東京9日專電)日本最高法院昨天審理「在外被爆者」(住在日本以外、當廣島及長崎遭轟炸時,受輻射污染者)案,要求日本全額給付醫療費的官司,判決結果對在外被爆者有利。
在外被爆者是指1945年8月廣島、長崎遭美軍以原子彈轟炸後,受輻射污染波及的受害者,他們後來申請持有被爆者健康手冊。截至今年3月底,統計有4284人,其中以南韓3002人,居最多。其次是美國人、巴西人。台灣人也有。
有在外被爆者要求日本的大阪府,應全額給付他們在日本以外的國家接受醫療的費用,但大阪府受到日本政府的指示,拒絕予以給付,提出上訴。
日本最高法院第3小法庭(法官岡部喜代子)昨天開庭審理這起上訴案後做出判決,認為在外被爆者在國外接受醫療的情況,也適用日本的被爆者援護法。
受到判決的結果,日本厚生勞動省大致上決定,包括沒提出訴訟的人士在內,約4200名在外被爆者全部都將予以醫療費的給付。
法官認為,在外被爆者要為了醫療來到日本,確實有困難,如果住在國外,無法獲得在國外接受醫療費的給付,有違被爆者援護法的立法宗旨。
這起官司的原告是南韓69歲男子李洪鉉及已死亡2人的遺族。這些受害者在南韓接受肝癌治療,向大阪府請領醫療費,但遭駁回,於是向法院提告要求大阪府取消駁回。
日本政府的說法是,被爆者援護法是針對「在日本國內的醫療」,因此不給付在海外醫療費的請領,僅給予設上限的補助費因應。
2013年一審在大阪地方法院做出的判決是要求大阪府取消駁回。二審,大阪高等法院也支持一審的判決,於是大阪府提起上訴。
同樣的訴訟目前在廣島、福岡高等法院也在審理中(一審是在廣島、長崎地方法院)。厚生勞動省對這2起官司也傾向予以全額給付,將與廣島、長崎這2縣進行協調。
日本厚勞省從2004年度起針對在外被爆者的醫療費給予補助,原本上限是約18萬日圓(約新台幣5萬元),從2014年度起增為1年30萬日圓,超過上限的金額依審查結果,決定是否予以給付。104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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