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象局調高雨量分級 強化防災應變
2015/8/28 10:15
(中央社記者陳葦庭台北28日電)中央氣象局宣布,明天起採用新雨量分級,調高大雨、豪雨、大豪雨、超大豪雨4雨量分級的量值,以強化防救災處置應變作為。
過去24小時雨量達50毫米以上即達到大雨特報標準,但有相當多個案無明顯災害發生;另一方面,在短時間內非常強烈的降雨反倒會造成災情,但豪雨、大雨特報卻沒有包含這類天氣型態。
對此,氣象局在行政院災害防救辦公室、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經濟部水利署、農委會水土保持局、內政部營建署及交通部公路總局等單位協助下,參考各防救災單位的雨量警戒值及行動值,訂定新的雨量分級。
根據新雨量分級,「大雨」定義為24小時雨量達80毫米以上,或1小時雨量達40毫米以上;「豪雨」定義為24小時雨量達200毫米以上,或3小時雨量達100毫米以上,若24小時累積雨量達350毫米以上則稱為「大豪雨」,若24小時累積雨量達500毫米以上則稱為「超大豪雨」。
氣象局說明,依此新雨量分級,大雨在對雨量承受度低的地區即可能致災,豪雨相當於過去大豪雨、大豪雨相當於過去超大豪雨,都易有災情發生,而超大豪雨是24小時雨量達500毫米以上,有引發大規模嚴重災情的可能。
氣象局也提醒,因各地對雨量承受度不同,降雨致災性就會不同,民眾在使用上仍要瞭解各自所在位置之環境特徵。另外,對未達特報之連續性降雨或目前尚無法掌握之突發性降雨,在研判有致災之虞時,氣象局仍將輔以即時天氣訊息方式發布。1040828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