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覽車誤闖輕軌道 高捷擬罰
2015/8/17 15:05
(中央社記者王淑芬高雄17日電)高雄輕軌是國內首例,捷運局提醒民眾千萬不要擅闖路權區,至於共用路權的黃色警示區也禁止停留,觸法將依大眾捷運法裁罰新台幣7500元。
不過輕軌尚未營運上路,是否已經適用大捷法,捷運警察隊還要和交通局研議是否裁罰。
高雄環狀輕軌第一階段部分路段目前辦理C1籬仔內至C4凱旋中華站,全長1.9公里計4個車站,將進入履勘程序,等取得交通部的營運許可,會開放民眾試乘。
捷運局說,試營運就是要讓民眾熟悉輕軌搭乘方法,也要讓汽、機車用路人習慣輕軌營運行駛後的路況,捷運局長吳義隆表示,輕軌行經與一般道路共用交叉路口或黃色警示區域,禁止停留、應儘速通過。
中山路、凱旋路口的輕軌軌道15日晚上被遊覽車駛入百餘公尺,造成標示和軌道區內草被遭破壞。
捷運局說,輕軌路口兩側獨立專用軌道路廊植草軌道區屬輕軌行駛專用路權範圍,用路人切勿闖入,違規進入者將依大眾捷運法第50條規定,處行為人或駕駛人7500元罰鍰;另造成輕軌設施、設備損害及中斷營運的損失,捷運局或統包商也會依法向肇事者求償。104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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