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艷秋申訴性騷擾 自由:已依程序走
2015/6/17 19:29(6/17 19:40 更新)
(中央社記者王靖怡台北17日電)媒體人李艷秋今天在臉書質疑自由時報「說好的懲處呢?」已委請律師向台北市政府社會局申訴自由時報對她性騷擾;自由時報說,已依法定程序走。
李艷秋下午在社群網站臉書(facebook)寫,「自由時報以罩杯物化女主播,並指我是A書女主角,引起社會公憤,在壓力下道歉,承諾懲處相關人員」。
她表示,「事隔近一個月,看不到自由任何反省,也沒有公布懲處結果,不禁讓我這受害者懷疑,道歉是假,懲處是虛,相關人員可能還加薪獎勵」。
李艷秋說,「我已委請律師向台北市社會局申訴自由時報對我性騷擾,自由時報必須在七天內啟動內部調查,兩個月內完成調查報告」,並在臉書上傳性騷擾事件申訴書內容。
自由時報發言人蘇宇暉晚間受訪表示,「已依照報社內部規定與法定程序在走」。104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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