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衛生局說明強胃散下架情況
2015/5/26 23:18
(中央社桃園26日電) 桃園衛生局今晚表示,張國周強胃散主成分「碳酸氫鈉」未提供原料藥許可證或原料藥輸入許可證明,奉派責成張國周公司立即下架,暫停販售。待審驗確認案內藥品安全無虞,始得繼續販售。
桃園市衛生局4項說明:
1. 有關藥品管理,包含原料藥許可證明及藥品安全性,屬於中央權責,本局配合中央查核。
2. "張國周強胃散"藥品之主成分「碳酸氫鈉」,經查未能向事業主管機關提供原料藥許可證或原料藥輸入許可證明,本局5月21日奉派責成張國周公司立即下架,暫停販售。
3. 下架批號為4056(含)以前之產品「張國周強胃散」(製造日期100年3月至104年3月間,保存期限:4年),下架數量尚在統計中。
4. 該公司目前已提送相關檢驗報告及安全性證明,待食藥署審驗確認案內藥品安全無虞,始得繼續販售。104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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