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文藝獎 改為兩年辦一次
2015/5/12 17:25
(中央社記者鄭景雯台北12日電)國藝會今天宣布,「國家文藝獎」將從每年改成兩年舉辦一次,由於過去有許多獎項都從缺,調整成每兩年頒一次獎,維持獎的價值。
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主辦的「國家文藝獎」,獎項宗旨強調藝文創作者藝術卓越性的成就與持續創作展演的精神,從民國86年辦理至今,共有92名獲獎者,得獎類別涵蓋文學、美術、音樂、舞蹈、戲劇、建築、電影等7類。
不過歷屆唯獨文學類別沒有從缺外,其他類別都出現過從缺,國藝會執行長陳錦誠表示,為了維持國家文藝獎的價值而做調整,有時也是在等待得獎者的出現。
國家文藝獎僅頒給仍在世藝術家,且必須要持續創作,更改為兩年頒發一次,獎金沒變,維持每位得獎者新台幣100萬元,陳錦誠認為,這個獎對得獎者來說不在於獎金,通常得獎者都有一定的地位,而是被肯定的價值。
國家文藝獎預計在12月公布第19屆國家文藝獎得主,並在明年初舉辦國家文藝獎頒獎典禮。104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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