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鹽申報不實 食藥署開罰
2015/4/22 11:47
(中央社記者陳清芳台北22日電)台鹽以非食品號列進口原料鹽,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今天指出,台灣去年進口288批天然鹽,其中進口號列為非食品,但都未流入工業用途。
食藥署表示,根據台南市衛生局了解,台鹽是為了快速通關、節省1%的進口稅,因此進口原料鹽時申報不實,將開罰新台幣300萬元。
台南市政府衛生局會同衛福部食藥署南區管理中心執行「鹽」專案稽查,在台鹽實業發現於103年11月以前從澳洲進口食用鹽原料,自台中港運至通霄廠,報關時以非食品級號列填報輸入,經查103年共輸入3萬7528公噸。1040422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