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台鹽申報不實 食藥署開罰

2015/4/22 11:47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陳清芳台北22日電)台鹽以非食品號列進口原料鹽,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今天指出,台灣去年進口288批天然鹽,其中進口號列為非食品,但都未流入工業用途。

食藥署表示,根據台南市衛生局了解,台鹽是為了快速通關、節省1%的進口稅,因此進口原料鹽時申報不實,將開罰新台幣300萬元。

台南市政府衛生局會同衛福部食藥署南區管理中心執行「鹽」專案稽查,在台鹽實業發現於103年11月以前從澳洲進口食用鹽原料,自台中港運至通霄廠,報關時以非食品級號列填報輸入,經查103年共輸入3萬7528公噸。1040422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172.30.142.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