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介聘爭議 立委促訂緩衝期
2015/3/11 12:22
(中央社記者陳至中台北11日電)教育部日前修改規定,將教師介聘轉調的條件,從滿2年改成滿3年,引起教師團體反彈,立委建議訂定緩衝期,教育部長吳思華承諾和縣市協調,今年暫不實施。
國中小教師想轉調至其他縣市任教,原本規定需在原校任職滿4學期(2年),教育部擔心偏鄉教師流動太大,日前修改規定為任職滿6學期(3年),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反對。
教育部長吳思華今天到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備詢,中國國民黨籍立委陳碧涵詢問相關問題,吳思華強調政策初衷是穩定教學現場,保障學生受教權,多年來地方政府和學校多有意見,經過多次討論後才修改介聘辦法。
陳碧涵則指出,離島建設條例就有規定初聘教師需滿6年以上,偏鄉教師甄試時,也多有在簡章上明確要求一定的服務年限。她認為偏鄉教師流動,問題不在介聘年限,而是開不出正式職缺。
陳碧涵建議教育部訂定「日出條款」,提供2年的緩衝期,並增加一些但書,例如教師因需敬孝道、照顧父母親等因素申請介聘,應保留彈性。國民黨籍立委蔣乃辛、民主進步黨籍立委黃國書也有同樣要求。
對此,吳思華說,「我們會再來處理」,將研議相關建議,包括訂日出條款。黃國書質詢時要求今年暫緩實施,吳思華也答應。104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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