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受教權 教部調整教師介聘年限
2015/2/27 12:19
(中央社記者許秩維台北27日電)教育部國教署今天表示,為降低教師流動率、保障學生受教權,因此調整國中小教師介聘年資,而國中小比照高中職3年介聘規定應屬合理。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今天在教育部前舉行記者會,反對國中小教師介聘規定由同校服務滿4學期延長為6學期,並呼籲教育部收回成命,維持舊制。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組長許麗娟表示,為穩定師資結構、保障學生受教權,因此研議調整教師介聘年資,經召開多次會議討論後,最後將介聘規定由同校教學滿4學期以上修改為滿6學期以上。
許麗娟指出,正式教師流動頻繁,會影響學生受教權益,因此國教署才希望降低教師流動率,在確保學生學習連貫性,且兼顧教師權益下,因此將國中小介聘年資調整為3年,而高中職原本教師介聘規定就是3年為限,因此國中小比照高中職規定應屬合理。
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理事長吳福濱表示,教師工會的成員都是教師,應以學生權益為優先,教師流動率高,會造成學生受教品質不平衡,尤其國中小學生正處於身心發展階段,每次換老師都會感到惶恐,不只影響學習連貫性,心理打擊也很大,因此呼籲全教總以學生為重。10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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