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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甲彩繪抽驗 16件含禁用甲醛

2015/2/9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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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龍珮寧台北9日電)食藥署公布化粧品聯合稽查結果,指甲彩繪化粧品中16件含禁用甲醛、鉛、二氯甲烷;含精油化粧品也有5件含禁用甲苯、甲醛。

食藥署今公布「103年化粧品聯合稽查專案查核結果」,簡任技正王德原說,去年6月在全台針對「指甲彩繪化粧品」、「含精油成分之化粧品」、及「唇膏類化粧品」等三大類化粧品進行標示查核及品質抽驗。

王德原說,標示查核共計697件,違規共計43件,違規態樣多為未標示全成分、製造廠名稱、地址、用途、用法等中文標示項目。

他指出,在化粧品的品質抽驗係針對「指甲彩繪化粧品」、「含精油成分之化粧品」二類化粧品檢驗重金屬(鉛、砷、汞、鎘)、有機溶劑(苯、二氯甲烷、甲醇、甲苯、甲醛);「唇膏類化粧品」檢驗重金屬(鉛、砷、汞、鎘)。

王德原提到,前述檢驗項目都是化粧品禁止使用成分。

他說,指甲彩繪化粧品中16件檢出甲醛、鉛、二氯甲烷不符規定;含精油成分的化粧品中5件檢出甲苯、甲醛不符規定,長期吸收不僅影響健康,也容易讓指甲變脆易斷裂。

王德原說,市售化粧品若含禁止使用成分,涉違反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15萬元以下罰金;物品沒收銷毀。104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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