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產後護理之家不合格 有法可罰

2014/12/30 19:56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陳清芳台北30日電)立法院今天三讀修正通過「護理人員法」,拒絕接受評鑑、評鑑不合格產後護理之家將有法可罰,評鑑多次不合格未改善者必須退場。

衛生福利部護理及健康照護司指出,一般護理之家在101至103年度已有460家自主接受評鑑,已評鑑合格者計430家,評鑑不合格者約占7%;產後護理機構於102至103年度已有154家接受評鑑,已評鑑合格者計140家,評鑑不合格者約占9%。

衛福部統計,這次修法的重點在於護理機構應接受評鑑,過去護理人員法並沒有強制護理機構接受評鑑,業者可以拒絕評鑑,評鑑不合格者並無相關罰則或退場機制。

護理及健康照護司表示,少子化的來臨,民眾對社區照護、產後照護需求增加,對於評鑑不合格機構,護理人員法部分條文修正三讀後,主管機構有法源依據可進行輔導與裁罰,最高可裁罰新台幣30萬元罰鍰,情節重大者,可處停業處分。1031230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