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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嬰奶廣告行銷 遵守國際規範

2014/12/15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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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龍珮寧台北15日電)嬰幼兒配方奶粉禁廣告、促銷非一夕政策;台灣母乳協會表示,遵從國際社會規範,將業者自律提升到法律規範,食藥署禁止配方奶廣告行銷,是對的事。

台灣母乳協會秘書長高宜伶今天說,「嬰兒與較大嬰兒配方食品廣告及促銷管理辦法」並非突然冒出的政策,禁止配方奶廣告行銷,做的只是和世界各國從1981年起一樣的工作。

高宜伶說,禁止配方奶廣告及行銷,在世界衛生組織(WHO)和聯合國兒童基金會已經推動33年,台灣雖然不是聯合國會員,但不能自外於國際社會,因此過去都是透過自律共識,禁止1歲以下配方奶廣告行銷。

高宜伶說,開罐減價行為管制是基於安全考量管制,並在今年10月修法完成「嬰兒與較大嬰兒配方食品廣告及促銷管理辦法」。

她指出,若廠商可以給消費者新台幣50元開罐價或是買奶粉送嬰兒床、買奶粉送烏克麗麗、買奶粉送樂高積木等「小確幸」,那為何不直接反應在降價的大幸福上;呼籲廠商把代言費、廣告費直接回饋給消費者,配方奶使用的專業建議回歸給醫療專業。103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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