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新光集團山頂會合 若准併資產規模逼近中信金
(中央社記者謝方娪台北9日電)新光金與台新金談合併,一度歷經中信金搶親、新光金大股東間意見分歧,最終於今天股臨會獲得通過。這場22年間談了數次未果的新新併,若此次順利獲金管會同意,合併總資產規模將達新台幣8.3兆元,名列業界第4,逼近中信金。
已逝的新光集團創辦人吳火獅,長子吳東進及三子吳東亮分別創辦新光金及台新金,2002年新光金和台新金一度洽談合併,但因新壽增提196億元責任準備金,合併最終破局,並留下「兄弟爬山,各自努力,山頂會合」的名言。
22年來,新光金與台新金數次談合併未果,直至2023年6月新光金股東會改選董事,「改革派」股東拿下經營權,今年新新併重新推進,8月22日董事會通過100%換股合併案,在獲得今天股東臨時會通過後,下一關將送金管會審查。
若金管會同意合併,新新併將是繼富邦金併日盛金後第2起金金併案例,且是國內金控合意併購首例。
台新金與新光金今天下午發布共同聲明表示,待合併案完成,台新金為存續公司、新光金為消滅公司,合併後存續公司將更名為「台新新光金」,待取得公平會及金管會等主管機關核准後,雙方將訂定合併基準日完成合併程序。
合併後台新新光金將成為台灣第4大金控,總資產規模達8.3兆元、市值4450億元,銀行、保險及證券3大業務引擎市占率及規模將顯著躍進。
依金融機構合併法規定,待新新併送件至金管會,金管會評估重點將涵蓋4大層面,包括對金融機構經濟規模影響、對金融市場競爭因素影響、存續機構財務及管理能力及對增進公共利益影響,另會將客戶、員工、股東及社會大眾4面向納入考量。
金融機構合併法並未明定金管會准駁期限,若回歸行政程序法規定,金管會原則上將於2個月內予以准駁,有需要可展延1次、即再延長2個月期限。不過金管會強調,此屬於原則性規定,審查期程仍要依實際案件情形而定。
一家民營金控高層觀察,因中信金申請公開收購新光金未獲金管會同意,新新併在新光金及台新金股臨會獲得通過並不意外,但合併案是否能成就,最後仍要看金管會態度。
該高層說,先前國票金和安泰銀洽談合意併購遭金管會否決,其中一大原因是國票金董事及股東對併購案的認同與支持度不夠且牽涉訴訟,此次新新併要送金管會審查,在股臨會獲得高票通過,但新光金大股東仍有反對聲音,金管會審查如何拿捏,值得觀察。
除此之外,該高層提到,新光金旗下新壽2026年即將接軌TW-ICS,持續注資壽險子公司的財務能力,應也會是金管會審查重要考量之一。(編輯:張均懋)113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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