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囤房稅2.0 7月上路 新北台中台南提差別稅率版本

2024/6/30 11:57(6/30 12:55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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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新北市三重區興建中建案。(中央社檔案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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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謝方娪台北30日電)囤房稅2.0 7月起上路,明年5月開徵,各地方政府緊鑼密鼓配合修正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根據新北市、台中市及台南市政府所提版本,差別稅率設計擬與財政部提供基準一致,最終定案版本與各自訂定的豪宅基準,將成後續關注焦點。

為落實居住正義,財政部推動房屋稅條例部分條文修正,將全國單一自住房屋稅率由1.2%調降為1%,非自住的住家用房屋將採全國歸戶,法定稅率區間從原本的1.5%至3.6%,調升為2%至4.8%,俗稱「囤房稅2.0」,將於明天正式上路,並自2025年5月起開徵。

配合囤房稅2.0,各地方政府緊鑼密鼓配合修正地方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六都中,台南市及台中市分別在今年4月22日及5月27日均已對外預告修正草案版本,新北市則在6月26日經市政會議審議通過,將提送新北市議會審議。

根據新北市、台中市及台南市揭露版本,差別稅率設計規劃均與財政部提供基準一致,於自治條例修正後,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全國僅有1戶自住房屋者,稅率擬由1.2%降為1%。

多屋族方面,已將房屋出租並有申報租賃所得達新北市、台中市或台南市一般租金標準者,或屬於繼承取得的共有房屋,可適用較低差別稅率,持有4戶以內適用1.5%、5至6戶每戶2%、7戶以上每戶2.4%。

其餘非自住一般持有者房屋,則課以較高差別稅率,2戶以內適用3.2%、3至4戶每戶3.8%、5至6戶每戶4.2%、7戶以上每戶4.8%。

囤房稅2.0目的在於提高多屋族持有成本、鼓勵出租閒置房屋,並減輕全國僅持有單一房屋且供自住的家戶房屋稅負擔,以達到居住正義目標。地方政府皆須配合訂定差別稅率,並採全數累進課徵。

隨各地方政府陸續端出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修正草案,後續地方議會審議結果,及各地方政府所訂定無法適用單一自住降稅的豪宅基準,勢必將成外界關注焦點。

根據財政部預估,囤房稅新制影響總戶數將落在406萬至445萬戶,其中包含適用單一自住優惠稅率的310萬戶;新增稅收估達新台幣22.7億元至32.7億元。(編輯:林淑媛)11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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