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協進會:近年不宜再漲電價 盼訂定延徵碳費條件
(中央社記者潘姿羽台北24日電)新電價4月起實施,平均調幅約11%。工商協進會今天發布新聞稿提出4點聲明,直言理解這次調整電價是不得已措施,但企業營運的各項成本都增加,建議近年不宜再度調漲電費,並訂定暫緩或延徵碳費條件,以免對企業營運帶來負擔。
經濟部電價費率審議會22日決議,4月起電價平均調幅約11%,每度電價格由新台幣3.11元調升到3.45元,民生用電採較低調幅,為3%至10%。
工商協進會今天發布新聞稿,提出4點建議,首先,工商界理解電價應該合理反映成本,調整電價是不得已措施,但電費已經連3年針對用電大戶調整,這次電價全面調漲,包括製造業、商家、民生用電都帶來影響,影響層面擴大;除了可能再度衝擊企業營運與民生,也削弱經濟復甦力道,建議近年內不宜再度調漲電費。
其次,明年預計課徵碳費,對於企業營運帶來額外負擔,在萬物皆漲、經營成本變高的情況下,政府應該提供更完整的配套措施,訂定暫緩或延徵碳費的條件、避免重複課徵相關環保規費等,確保企業維繫既有競爭力,並審慎控制通膨與物價穩定。
第三,電價與能源政策、電力供需結構息息相關,隨著半導體與人工智慧(AI)產業蓬勃發展,潛在的電力需求龐大,建議政府從產業發展趨勢出發,以前瞻性的眼光盤點、計算電力需求,以多元的能源配置選項,強化國家能源韌性。
工商協進會指出,有穩定的電力供需結構,才能有穩定、合理的電價成本,方便企業規劃長期營運方針,也才能確保台灣企業維持供應鏈競爭優勢。
第四,央行日前宣布升息半碼(0.125個百分點),防範通膨,但企業營運成本因此上升,政府應儘速修正「產業創新條例」第10之1條,將投資抵減的租稅優惠延長,並增列企業投入綠色製程相關設備、技術投資等適用租稅獎勵措施,及早實施。
工商協進會並表示,肯定行政院穩定物價小組的努力,將大宗物資降稅措施延長至6月,也期望能延長至今年年底,確保物價穩定。(編輯:楊蘭軒)113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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