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母虐童案 陳建仁致歉:中央地方共同精進社會安全網
2024/3/14 10:36(3/18 11:52 更新)
(中央社記者賴于榛台北14日電)1歲多男童疑遭保母凌虐致死引發譁然,行政院長陳建仁今天在行政院會中對家屬與失去的生命表達歉意,並強調中央、地方將共同檢討精進社會安全網,不能再有下一個事件發生。
台北市劉姓保母去年9月接受兒福聯盟委託,照顧一名1歲男童卻涉嫌與妹妹凌虐男童致死,引發社會譁然。兒童權益促進協會創會理事長王薇君昨天也哽咽陳情,批評中央、地方對兒少保護都不夠積極,也呼籲政院成立兒少專責辦公室,納入實務意見。
據了解,陳建仁今天主持行政院會時,對此主動致歉。他說,要代表政府對家屬與失去的生命表達歉意,同時也指示所有相關單位,不論中央與地方政府,共同檢討精進相關缺失與不足之處,不能再有下一個事件發生。
陳建仁指出,虐童致死案導致一條無辜的生命失去,他感到非常地痛心與不捨,這是一件地方跟中央政府必須要共同面對、共同檢討的問題,因此將檢討、改進出養制度的審定、委託安置的保母或機構的挑選與督導、地方政府執行訪視作為的過程有無疏失,以及事後的通報調查流程,才能讓社會安全網更加完善。(編輯:蘇龍麒)1130314
寄養、出養、收養的差別
寄養:當孩子的原生家庭發生重大變故,或生父母因嚴重疏忽或虐待等因素暫時不適宜教養子女,將孩子暫時安置在政府核可的寄養家庭中,等原生家庭問題解決或改善,孩子就能重回原來的家庭。
出養:永久性地將孩子帶離原生家庭,並透過法律程序轉移生父母的親權,生父母對孩子的權利義務將完全停止。
收養:透過法律程序讓沒有直系血緣關係的雙方建立親子關係,讓失依的孩子找到合適的父母。收養關係一旦成立,養子女和養父母以及養父母親屬間的關係,和親生子女相同;養子女與原生家庭一切權利義務,包括監護權、繼承權、撫養權等均停止。
資料來源:衛福部社會及家庭署、司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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