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投信基金可否投資比特幣ETF?金管會:要個案審

2024/1/11 18:45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謝方娪台北11日電)比特幣ETF獲准於美國上市,掀起市場高度矚目,對於台灣是否可能跟進開放,金管會今天表示,投信基金管理辦法明定ETF追蹤的標的指數成分須為有價證券,比特幣並非有價證券,因此依法不可發行,未來是否開放還需要時間評估。

至於國內投信是否可發行基金,投資到在美國上市的比特幣ETF,金管會表示,若業者有意發行,將個案審查,並就投資人保護等面向進行評估,再決定是否核准。

追蹤比特幣走勢的指數股票型基金(ETF)獲美國證券管理委員會(SEC)核准於美國上市,投資人將可藉此參與全球最大加密貨幣交易但無須直接持有比特幣,為加密產業注入一劑強心針,掀起市場高度矚目。

在美國開放比特幣ETF後,外界關注,台灣是否可能跟進開放投信發行比特幣ETF,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黃厚銘今天在例行記者會說明,依現行法規,投信不可發行比特幣ETF。

訂閱《早安世界》電子報 每天3分鐘掌握10件天下事
請輸入正確的電子信箱格式
訂閱
感謝您的訂閱!

黃厚銘解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第37條第1及第2項規定,ETF追蹤的標的指數成分須為股票、債券或其他經金管會核准的有價證券,因比特幣非有價證券,依現行法規,投信尚不能發行追蹤比特幣為投資標的的ETF。

對於金管會未來是否考慮開放投信發行比特幣ETF,黃厚銘坦言,美國開放發行比特幣ETF,在全球主要市場中相對屬於領先者,金管會還需要時間蒐集資料,再進行評估。(編輯:林淑媛)1130111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172.30.142.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