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囤房稅2.0 財部擬規劃建商1年內餘屋適用稅率2%

2023/11/16 13:20(11/16 18:07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圖為新北市三重區重陽重劃區建案施工。(中央社檔案照片)
圖為新北市三重區重陽重劃區建案施工。(中央社檔案照片)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張璦台北16日電)囤房稅2.0草案今天在立法院財委會審查完竣,針對外界關切的稅率基準,財政部官員表示,以建商餘屋來說,1年銷售時間相對短促,將傾向讓1年內餘屋適用單一稅率2%、戶數免累進。

攸關囤房稅2.0的「房屋稅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今天在立法院財委會審查完竣,重要條文保留送協商。

若草案後續順利三讀,非自住住家房屋稅將採全國歸戶,法定稅率從原1.5%至3.6%,整體調升為2%至4.8%,但特定房屋除外,包含符合一定條件的出租、繼承、建商餘屋。

由於房屋稅屬於地方稅,各縣市課徵的具體差別稅率,仍由地方因地制宜訂定,財政部將考量城鄉差距,端出參考基準給地方參考;所謂差別稅率課徵模組基準,就是指持有多少戶按多少稅率課徵。

草案中明定,建商餘屋持有年限2年以內的法定稅率,區間將落在2%至3.6%;超過2年則適用一般非自住稅率2%至4.8%,盼促使建商積極加速釋出餘屋。

財政部官員今天表示,許多委員提出,1年之內的銷售期間相對短,應適用較低稅率,「這部分也會考慮,可能在第1年(內),大概是用比較基本的稅率」。

官員指出,至於超過1年、未滿2年餘屋,則是適用2%至3.6%,財政部設計基準時,會考慮銷售比例、建商全國餘屋戶數等面向。

此外,財政部預計將端出3種參考基準給地方政府,大方向是區分六都、非六都、離島規劃;細部方案仍待與地方溝通。

後續縣市若已依基準訂定,仍出現稅損,中央將補足;如果縣市訂得比財政部基準更寬鬆而有稅損,中央將不予補貼。針對消極不推動囤房稅的縣市,則將直接照財政部的基準來課稅。(編輯:張良知)1121116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請繼續下滑閱讀
囤房稅2.0修法將逐條審查 時力籲真改革別打假球
172.30.14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