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上半年例行金檢9家保險業 列12項缺失
(中央社記者謝方娪台北9日電)金管會上半年金檢報告出爐,壽險公司在不動產開發等8大作業被查出缺失,產險公司則有4項缺失,產、壽險業共同缺失在於利害關係人交易,均未確實進行與其他同類對象交易條件比較。
金管會檢查局每年均會對金融機構辦理例行及專案金檢,一年總金檢家數逾200家。金管會今年上半年金檢報告已在8月底出爐,在保險業方面,壽險公司共遭列出8項缺失事項,產險公司則有4項。
近年金管會將高齡者權益保護措施列為重點政策,並緊盯金融業表現,根據金管會金檢報告,有壽險公司對高齡客戶投保評估問項設計、銷售過程錄音與銷售後同意承保前關懷電訪內容等,未確實評估客戶瞭解商品特性的潛在影響及各種不利因素。
其次,有壽險公司辦理投資型保單作業,未確實評估客戶商品適合度;第3,有壽險公司辦理洗錢及資恐風險評估作業,行業風險等級設定不夠周延或未落實評估。
第4,有壽險公司辦理專案運用、公共及社會福利事業投資,未落實投資前評估或投資後管理作業;第5,有壽險公司辦理不動產開發作業,未將重大影響開發案事項及影響評估提報董事會。
第6,有壽險公司在利害關係人交易上,未確實辦理與其他同類對象交易條件的分析比較;第7,有壽險公司對主機系統重要安全參數定期檢核機制不足或參數設定欠妥;最後則是有壽險公司對App所需權限審核及安全設計欠妥。
產險業共有4項缺失,第1是有產險公司未依「汽車保險收費出單承保作業程序及應注意事項」在規定期限內完成收費;其次是有產險公司辦理火災保險核保作業,未依商品送審費率核算保費。
第3,有產險公司辦理汽車保險理賠作業,未依保險契約約定辦理理賠或對異常情形未評估合理性即予以理賠;第4是有產險公司對利害關係人交易,未確實辦理與其他同類對象交易條件的分析比較,此項也為產、壽險業共同缺失。
排除專案金檢不計,金管會檢查局今年上半年共赴4家壽險公司及5家產險公司辦理一般金檢,今年上半年金檢報告所列事項,涵蓋部分2022年及今年上半年被檢查的保險公司在內。
官員提到,一般而言,若屬於小規模金檢,可能派出2至3人,檢查期間落在4至5天左右,若為大型金檢,則會出動超過10名檢查人員,前往查核時間長達24至25天左右。(編輯:潘羿菁)1120909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