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師酒測8次後放行執勤遭抨擊 長榮:內部檢討
(中央社記者吳欣紜、余曉涵台北19日電)長榮航空日前一名外籍機師酒測未過,不惜延誤班機讓機師連測8次後放行執勤,機師工會今天批評犧牲飛安,長榮則說,秉持零檢出始得執飛的標準,此事件已內部檢討。
桃園市機師職業工會今天發聲明指出,媒體日前披露,長榮航空有一名美籍日裔機長要執飛自紐約飛往安克拉治的班機,在報到卻驗出酒測值達0.23,但長榮航空並沒有依規定,要求外籍機師停止執勤,而是以沒有其他機師為由,讓該航班延誤3小時以上、持續讓外籍機長連測8次後放行執勤。
機師工會表示,從長榮航空開航以來,30多年來都是嚴格遵守酒測零檢出政策,只要受檢者酒測值超過,應立即解除職務,靜待內部審議委員會調查,而過往此一辦法與酒測標準在每一位機師、員工身上都一體適用,從未曾出現過例外,「對長榮航空公司在此一案例的處置感到不可思議」。
機師工會表示,外籍機師酒測首次驗出數值0.23時就已明確違反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第199條第四項規定,「不得從事相關飛航作業」,長榮航空非但無視民航法與管理規定,為了營運與收益,也不惜冒著犧牲飛航安全與班機延誤的情況下,讓該組員繼續執勤。
工會強調,過往若是本國籍飛行員發生類似狀況,早已被免除該航班職務且立即開除,但據瞭解,此一外籍機長在該趟執勤返回台灣後,長榮航空竟未立即召開人評會或做出相關懲處與舉措。
此外,工會表示,長榮航空例行提報至交通部民航局的每月酒測執行報告中,5月份紐約外站酒測飛航組員執行33人次,不及格人數居然為0,顯然在提報民航局時,此案例遭長榮航空刻意隱瞞,要求民航局必須針對長榮公司隱瞞該名外籍機師酒測未過事實,立即進行調查並做出相對應懲處。
長榮航空則回應,為確保相關飛航作業人員於執勤期間無受酒精作用而有影響飛安情形,執行酒精抽測作業,並秉持零檢出始得執飛飛安標準,這是公司一貫嚴格要求的規定。
長榮航空表示,5月6日紐約場站依公司規定執行BR625紐約-安克拉治貨運航班飛行員酒測作業時,一名飛行員第一次酒測值為0.2,其表示確實依公司規定未於執勤前12小時內飲酒,但有於14小時前飲酒,並要求再次執行酒測,於起飛前最終的酒測值為0,始放行執行BR625,且紐約當地亦有機長可以派遣執勤。
長榮航空指出,事件發生後,已展開調查,對相關當事人進行約談,並要求撰寫事件過程報告,以釐清責任歸屬及檢討作業流程,針對該名飛行員首次酒測值非零檢出情形,公司先前通知當事人至公司說明事件當日情況,並準備召開人評會為後續懲處,但當事人在人評會召開前,已自請離職。
長榮航空表示,針對本事件流程未完全遵照標準作業程序,公司已進行內部檢討,對內重申公司酒測執行及通報程序,並增列酒測執行及通報要點置於酒測器箱內,以利施測人員即時遵照。(編輯:李亨山)112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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