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劍青檢改質疑部會打太極 籲行政院指派分工打詐

2023/6/20 15:36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0日電)劍青檢改在打詐研討會直指各部會治理漏洞,金管會為此提出4點回應,表示會與執法機關配合並精進防詐。但劍青檢改質疑金管會「打太極」,呼籲行政院奮起怒斥官僚,勇於指派分工。

檢察官改革團體劍青檢改今天透過聲明表示,金管會昨天針對17日舉行的「檢察官防詐策進研討會」提出4點回應,內容僅表示已有督導,未來也會持續督導,卻沒看到積極方案,再拖下去詐騙恐愈演愈烈,為此提出6點聲明如下:

一、金管會回應承認,銀行「應該」拒絕警示帳戶者再開新帳戶,未來也會持續強化「督導」。請問還要「督導」什麼?可以不要等未來嗎?目前各家銀行拒絕開戶的執行現況為何?如果詐騙犯改向別家銀行開戶,別家銀行也會拒絕嗎?請問執行情形又是如何?大家都已經忍無可忍,可以不要再拖了嗎?

二、撇開新申請開戶不說,詐騙犯黑名單人士手中原有的十幾個帳戶,全都可以繼續用,不用關閉也不設限嗎?可否限縮黑名單個人總持有數?可否限縮取款額度?可否限制網銀轉帳功能?回應內容隻字未提,只說「銀行對高風險客戶應加強確認客戶身分,金管會也會強化督導」,不知所云。詐騙集團看到此等回應,應該可以放心。

三、金管會對於電子支付帳戶亂象則回應說,已於去年增加驗證申請人原留金融機構門號機制云云,不知是雞同鴨講,還是以此塘塞。檢察官在研討會上,就已經明確指出,去年此項驗證機制,並沒有杜絕冒名申辦問題,且提出統計數字打臉,更明確建言再增加申請人手持身分證及載明申請目的的白紙拍照上傳等機制。但回應內容對此隻字未提,這麼簡單又可行的機制(比照虛擬貨幣開戶流程),有何執行困難?一拖再拖,幫助詐欺,請行政院促請金管會落實。

四、對於氾濫至極的第三方支付平台虛擬帳號,金管會回應說:「會持續督導銀行,落實業者申請虛擬帳號服務之審核規定」,更是令人莞爾,捧腹大笑。檢察官已明確指出,上萬家第三方平台業者開設毫無限制,魚龍混雜,他們分別跟銀行簽訂了數萬個交易契約,成為中介商,然後又跟數十萬家商號、企業社或遊戲點數商簽約交易,每日產生數十萬個虛擬帳號代收代付。請問金管會,「持續督導」銀行有甚麼用?銀行跟上萬家業者簽約賺處理費,這些年已經把詐騙集團養肥成這樣,還是「持續督導」?簡直匪夷所思。更離譜的是,20億元以下規模,高達上萬家業者的真正主管機關數位發展部,竟也回應「將持續輔導業者」,雙方宛如連袂誦經。情況糜爛至此,是要「持續輔導犯罪」嗎?如此這般的主管機關,真是「貪官可恨,清官尤可恨」的當代活見證。本會已直言,第三方支付平台業者應採取申設特許制,非如此無以挽救,請行政院敲醒他們。

訂閱《早安世界》電子報 每天3分鐘掌握10件天下事
請輸入正確的電子信箱格式
訂閱
感謝您的訂閱!

五、金管會對於個人幣商納管一事,回應說:「從事虛擬通貨活動為業之自然人,應依商業登記法及稅籍登記規則相關規定辦理商業登記及稅籍登記」云云,是否還在繼續甩鍋?商業登記法的主管機關是經濟部,稅籍登記規則的主管機關是財政部。所以金管會是在說,個人幣商應該由經濟部和財政部去管,金管會還是不管,是這樣嗎?請說清楚立場,不要拉上別人。

六、行政院昨天已表達廣納建言,研議改善措施的立場,本會仍抱期待。至盼行政院奮起怒斥官僚,勇於指派分工,明確劃分權責,制定各項細則,勿留模糊縫隙滋養犯罪,如此方為全民之福。(編輯:蕭博文)1120620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