鏡電視洩密案 翁柏宗:我是被冒名吹噓的受害者
(中央社記者蘇思云台北3日電)立委關注鏡電視洩密案,NCC副主委翁柏宗表示,自己是被冒名吹噓的受害者,相關內容已經移送地檢署,不方便提供;至於鏡電視資金,NCC也說若涉及中資會請金管會協助調查金流。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天邀NCC主委陳耀祥進行業務報告並備質詢,並邀陳耀祥、NCC副主委翁柏宗就「鏡電視財務問題、股權轉讓、董監事更迭、洩密疑雲所肇之經營與信任危機」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國民黨立委洪孟楷關注鏡電視案件,NCC內部是否有涉及洩密。陳耀祥表示,就目前了解並沒有洩密,但就相關報導有請政風室調查;後續如果廉政署要約談,陳耀祥表示,「這屬於法律程序,有需要當然會配合。」
NCC政風室主任李淑芳表示,前後總計收到5件檢舉函,因為檢舉多數有重複,後來送到廉政署的部份總共4個案件。由於案子沒有特定指明是誰洩密,行政調查有些力不能及,有些沒辦法釐清的,需要進行司法調查,是就事實部分來移送。
民進黨立委劉世芳詢問,翁柏宗上週自己發布5點聲明起來很嚴重,但相關聲明文字很模糊,詢問能不能直接說明事實。
翁柏宗表示,自己是被冒名吹噓的受害者,後來有請陳建平提供相關資料給NCC,其中Line截圖資料指涉一些自己沒有做過的事情,具體內容已經移送地檢署,不方便提供。
至於翁柏宗被指涉事情為何,國民黨立委魯明哲貼出Line 3張截圖,一是去年5月19日,裴偉向時任董事長陳建平說明,「我們和翁副主委溝通過了,我們的回覆是新案取代舊案。」,第二截圖為去年8月4日,裴偉向陳建平說「翁副主委提醒我們片子流出去了,有人問他,沒多久聯合報就來問。」
第三張截圖是今年1月19日,NCC內部審查許可鏡電視執照時,裴偉傳訊向陳建平回報「翁副的訊息:整理條款。」
翁柏宗表示,上週聲明沒有洩漏陳建平提供的資訊內容,這些Line截圖的正確性有待審酌,強調自己沒有講這些話。
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質疑,鏡電視大股東陳泰銘有跟媒體證實股份已經賣了,是從裴偉(鏡電視前董事長)帳戶匯錢,質疑股權轉移以及電視相關資金是否涉及中資。
NCC主秘黃文哲表示,陳泰銘更早之前有來NCC拜會過,但近期陳泰銘沒有來,也沒有說過這件事。
陳耀祥表示,新聞頻道如果涉及中資絕對是紅線,也會持續調查,歡迎社會各界提供資料,不過,現在資金國際化,是不是涉及中資要花很多時間了解,資金是否可疑,若有具體個案會請金管會協助調查。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天也通過臨時提案,針對鏡電視股東是否轉讓持股、背後資金來源等,要求NCC在一週內洽金管會協助徹查相關金流。(編輯:林淑媛)111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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