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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例外使用中國資通產品 明定須資安長核可

2022/10/18 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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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蘇思云台北18日電)數位部修訂「各機關對危害國家資通安全產品限制使用原則」已完成預告。數位部官員指出,若機關需例外使用中國資通產品,明文規定須經過機關的資安長核可,再送到數位部做個案核定。

美國眾議院議長裴洛西(Nancy Pelosi)8月訪台後,中共於台海周遭進行軍演,台灣多處公共場域電子看板,也遭駭客入侵植入詆毀裴洛西等惡意假訊息。

數位發展部著手修訂「各機關對危害國家資通安全產品限制使用原則」,數位部長唐鳳日前指出,相關原則已完成預告,正請行政院法規會等機關提供意見中。未來只要對不特定人員具傳播效果的資通設備,也將被視同連線公務網路的規定來管理。

數位部官員告訴中央社記者,這次修正的規範範圍包含公部門跟公部門委外場域,特別是在委外場地,如果有對不特定群眾傳播訊息的資通設備,都會一起納入管理。

官員解釋,如果有例外情形,例如相關單位只是購買設備來做測試,或者某些外館在當地因為配合當地資通服務廠商等,需要使用中國資通產品,在原本規範的第四點就有另外個案認定的機制。

官員說明,過去在相關認定上各機關本來就是資安長在處理,這次預告是把資安長核定明確文字化;也就是說,如果相關機關因例外需要採用中國資通產品設備,新增須經該機關資安長及上級機關資安長核可的程序,說明清楚理由後,後續再送到數位部做核定,以專案方式購置並列冊管理。(編輯:林淑媛)111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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