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季住宅價格指數上升2.99% 受預期通膨心理影響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5日電)內政部今天發布民國111年第1季全國住宅價格指數為121.01,較110年第4季上升2.99%、較去年同季上升9.41%,是103年第3季來最大升幅;在貨幣寬鬆及低利率,加上市場預期通膨心理影響推升指數。
內政部透過新聞稿指出,111年第1季國內經濟持續成長,貨幣面維持寬鬆與低利率,加上市場預期通膨心理等因素影響,推升111年第1季住宅價格指數。此外,111年第1季建物買賣移轉登記棟數計8萬4776棟,較110年第1季增加4.88%。
內政部表示,111年第1季6都住宅價格指數與110年第4季相較,以高雄市與台中市上升幅度較大,分別為4.70%與3.65%;桃園市及台北市上升2.70%及1.91%,低於全國漲幅。相較於110年第1季,桃園市、台中市、台南市、高雄市指數都上升約11%,漲勢較高;台北市與新北市年漲幅為5.67%與7.5%。
內政部指出,就111年第1季經濟及金融面觀察,依行政院主計總處初步統計,111年第1季經濟成長率為3.14%,較110年第4季5.32%趨緩。受央行3月升息1碼影響,五大銀行新承作房貸利率,3月調升至1.378%,但對111年第1季整體影響較小。
外界關心「平均地權條例」修法草案進度,內政部表示,這次修法是為遏止房市不當炒作,並健全市場交易管理,有助於房市長期穩健發展,在立法院9月開議後,會加速協調推動修法,以有效排除市場不當活動的危害。
另外,內政部也發布111年第1季全國房貸負擔率為38.35%,較110年第4季增加0.52%,較110年第1季增加1.81%,變動幅度穩定,房價負擔能力維持「略低」等級。全國房價所得比為9.58倍,較110年第4季上升0.12倍,較110年第1季上升0.45倍。
內政部表示,房貸負擔率主要是計算中位數所得家庭購買住宅時,每月支付房貸金額占中位數家戶可支配所得的比率,以呈現家戶房貸負擔情形。111年第1季全國房貸負擔率季增0.52%,主要是住宅價格上升所致。
6都中,台北市、新北市房貸負擔率為64.91%、51.45%,房價負擔能力屬「過低」等級;台中市為45.08%,屬「偏低」等級;台南市、高雄市及桃園市為36.84%、35.59%、31.50%,屬「略低」等級。
內政部說,與110年第4季相較,台北市、桃園市因家庭可支配所得增幅大於中位數住宅價格增幅,111年第1季貸款負擔率較110年第4季分別下降0.18%、0.26%,購屋負擔略有改善,其餘4個直轄市都較前110年第4季上升。
另外,在14縣市房價負擔能力部分,屬於「可合理負擔」等級有雲林縣、嘉義縣市、屏東縣及基隆市等5縣市;「略低」等級有宜蘭縣、新竹縣市、苗栗縣、彰化縣、南投縣、台東縣、花蓮縣、澎湖縣等9個縣市。
內政部指出,雖目前房貸利率處於較低水準,升息幅度相對於房價及所得變動對負擔率影響小,購屋時仍須評估整體利率調升對未來還款負擔的影響。對於投機客短期炒作抬升房價,加重自住購屋民眾負擔,將持續修法遏止,並推出新台幣300億元租金補貼等措施,維護租屋族權益。(編輯:蘇龍麒)111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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