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電支電票存款保險保額併計 近日上路
2022/6/14 22:20
(中央社記者謝方娪台北14日電)金管會正式修法,未來兼營電支業務的銀行,同一客戶電子票證和電子支付儲值金額所受存款保險保障將併計;同一客戶若在同一銀行有存款,另有新台幣300萬元存款保險保障。
配合電支條例2.0整合電支和電票,金管會先前提出「存款保險條例施行細則」第5條之1修正草案,近日預告期屆滿,將正式上路,未來民眾存放在銀行發行的儲值卡及電支帳戶內儲值金額將合併歸戶計算,受存款保險最高保額300萬元保障。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童政彰指出,此次修法前,存款保險是存款和電支合計最高享有300萬元保障,電票另計最高300萬元保障;修法後存款保險改為存款單計最高300萬元保障,電支和電票合計另外享有300萬元保障。
目前僅永豐銀行1家同時辦理存款業務並兼營電票和電支,若客戶在永豐銀行有400萬元存款、電支帳戶儲值5萬元,同時持有電子票證儲值3萬元,在修法前,該客戶存款和電支所受存款保險保障併計,受300萬元保障,電票單獨檢視,總計該客戶在永豐銀行存款保險保障為303萬元。
修法後,電支和電票所受存款保險保障將併計,存款單獨檢視,該客戶存款400萬元受到300萬元存款保險保障,另電支和電票儲值金額合計8萬元,享有8萬元存款保險保障,總計該客戶在永豐銀行的存款保險保障將變為308萬元。
值得注意的是,專營電支機構所收取儲值款項的保障方式並未受此次修法影響,依電支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將採交付信託或取得銀行十足履約保證方式,以保障電支機構使用者權益。(編輯:張均懋)111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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