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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巨蛋避難層爭議 營建署:北市府應說明認定標準

2022/3/9 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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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蘇思云台北9日電)針對大巨蛋避難層爭議,內政部營建署表示,北市府態度前後不一,當初建築師簽證堅持要地面層當作避難層,現在又改為接受地下1樓當避難層,希望北市府就改變原因與認定論點說明清楚,以昭公信。

大巨蛋啟用因避難層爭議遙遙無期,蘋果新聞網報導「大巨蛋案中央打臉柯P,任內難剪綵」。台北市長柯文哲今天說,內政部去年就稱避難層不限地下1層,呼籲該審的趕快審。

內政部營建署今天發布新聞稿澄清,避難層認定,北市府前後都基於建築師簽證內容進行審認判斷,判斷結果卻昨是今非。

營建署表示,已在去年4月8日就避難層通案定義回函台北市政府,函文說明避難層不限於地面一層,地面一層以外的樓層如合於建築設計施工編所定定義,也可以作為避難層。有關大巨蛋案部分,應由北市府依避難層定義,查明事實核處。

營建署強調,該函並非針對大巨蛋做成個案認定,函中有強調個案認定仍應由市府依權責逕處。

營建署表示,建築執照的技術部分,雖是建築師簽證,各建築執照申請案,仍應由北市都發局抽查認定是否合於法規及函釋。大巨蛋一案北市都發局在去年11月10日函復營建署:「既經設計建築師檢討符合營建署110年4月8日函釋示,以地下1層為避難層一事,本局原則同意。」

營建署也在今年3月2日再函請北市府說明,因市府前後都基於建築師的簽證內容進行審認判斷,判斷結果卻昨是今非,認為北市府有必要就其改變緣由與認定論點,加以說明,不可僅推說依據營建署函及尊重建築師簽證結果模糊帶過。(編輯:趙蔚蘭)111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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