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抓到保險公司替銀行養電銷 要求追帳至少5年
2022/2/10 18:57(2/10 19:32 更新)
(中央社記者謝方娪台北10日電)金管會先前在金檢抓到保險公司支付不合營業常規費用給銀行通路,替銀行養電銷人員,金管會表示,已要求保險公司全面清查並向銀行追討返還相關費用,「只要帳冊還在就要追,至少必須回溯5年以上」。
金管會去年在金檢發現,友邦人壽及安達產險透過台新銀行辦理電話行銷,但友邦人壽及安達產險除了給付佣金,還提供台新銀行所需的設備、場地及租金費、水電費、電話費、管理費、法定在職訓練費及人事費等,形同替銀行養電銷人員,金管會初步估計涉及費用高達上億元。
金管會除了重罰台新銀行新台幣300萬元,也要求台新銀行全面清查是否對其他保險公司有類似行為,且必須將收取的非常規費用返還保險公司。另一方面,金管會要求保險公司收回費用後不得認列獲利,必須全數提列特別盈餘公積,除非金管會核准,否則不許動用。
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張玉煇今天指出,目前台新銀行正在清查中,金管會將持續追蹤台新銀行後續處理情形;此外,若有其他保險公司替銀行負擔營業成本,只要被金管會發現,就會依保險法相關規定處理,且會要求保險公司同樣要追回相關費用。
目前金管會已要求保險公司全面自行清查,張玉煇強調,依照稅法規定,公司必須保留帳冊5年,「保險公司若有相同行為,只要帳冊還在就要追,不是只要回溯5年而已」,目前先由各保險公司自行處理,金管會後續將緊盯各公司處理情況。(編輯:黃國倫)111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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