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洋科獨董吳昌伯:股臨會延至明年1/3舉行
(中央社記者張建中新竹27日電)光洋科爆發經營權之爭,公司派獨立董事吳昌伯原計劃今天召集股東臨時會,法院日前裁定禁止召開;因尊重抗告程序仍在進行中,吳昌伯宣布延至明年1月3日舉行。
吳昌伯原本今天下午2時召集股東臨時會,全面改選9名董事及獨立董事,其中4名為獨立董事。
原訂開會時間還沒到,以台鋼集團為代表的律師團現身會場,並有數名光洋科股東於現場叫囂,險與在場的其他股東爆發肢體衝擊,氣氛緊張。經統計,光洋科股東出席總數達5300萬7610股,出席率達62.43%。
吳昌伯表示,目前已對定暫時狀態處分提起抗告,為尊重法院最終裁定結果,原訂今天召集的股東臨時會提議延至明年1月3日舉行,並請在場股東投票表決,以85.11%的出席股東投票表決通過。
光洋科董事會於11月5日撤換董事長馬堅勇,由台鋼董事長王炯棻接任,就此引爆光洋科經營權之爭,馬堅勇、王炯棻兩人皆稱自己是光洋科的董事長。
經濟部商業司日前駁回光洋科就解任董事長馬堅勇職務,以及選任玉璟代表人王炯棻為新任董事長的變更登記申請案,玉璟表示,將依法提起訴願。
此外,光洋科公司派及台鋼兩派人馬也都分別召集股東臨時會。台鋼派的獨立董事吳美慧召集12月24日股東臨時會,公司派獨董吳昌伯召集12月27日股東臨時會。兩派並都向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聲請暫時狀態處分,禁止對方召集股東臨時會。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認為,雙方均未釋明第8屆董事、獨立董事有何違法、失職的情形,而第8屆董事、獨立董事任期於明年6月27日屆滿,股東得於111年度股東常會全面改選董事、獨立董事,看不出有召開股東臨時會的必要及急迫性,日前裁定雙方均禁止召開臨時股東會;2案均可抗告。
吳美慧決定停止召集12月24日光洋科股東臨時會;公司派獨立董事吳昌伯則提起抗告,因抗告程序仍在進行中,吳昌伯今天決定光洋科股東臨時會延至明年1月3日舉行。(編輯:張良知)1101227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