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G風潮 銀行保險業2023年起揭露氣候風險財務資訊
2021/11/30 23:09
(中央社記者謝方娪台北30日電)為提升銀行業及保險業ESG(環境、社會及公司治理)資訊揭露品質及透明度,金管會今天發布指引原則,自2023年起,銀行和保險業者應於每年6月30日前揭露氣候相關風險財務資訊。
為促進永續金融發展,金管會銀行局及保險局今天在例行記者會雙雙發布「本國銀行氣候風險財務揭露指引」、「保險業氣候相關風險財務揭露指引」,均自2022年起實施。
根據新制,銀行業者必須自2023年起,於每年6月底前辦理前一年度氣候風險相關財務揭露;保險業者則自2023年起,每年6月30日前須將氣候風險財務揭露相關資訊納入永續報告書,或公布於公司網站。
此外,國銀及保險業都應依規模及業務性質建立適切的氣候相關風險管理與機會機制,包括治理、策略、風險管理、指標與目標等面向,揭露對氣候風險的管理資訊,同時應訂定相關內部規範及機制,定期審視確保依循指引的規定辦理。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林志吉指出,考量氣候相關財務資訊揭露架構的整合及標準化指標須逐步建立,金管會在實施初期,要求銀行業者定期揭露時,揭露內容採循序漸進方式,國銀若有未能揭露或無法具體揭露的事項,將給予可解釋說明的彈性。
保險局副局長張玉煇也表示,參酌國際經驗,初期將以鼓勵保險業者逐年增加自行揭露資訊的方式引導業者,並給予業者可解釋說明的彈性;此外,考量國內金融業多以集團視角進行氣候相關風險與機會的管理,屬於本國金控公司或保險業子公司,將得與母公司合併揭露。(編輯:楊蘭軒)11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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