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明忠違反產金分離?金管會:會檢視實際代理情況
(中央社記者謝方娪台北21日電)富邦金董事長蔡明興確診COVID-19,由富邦金董事蔡明忠代理董事長,引起外界關注是否違反產金分離原則;金管會今天強調,會檢視蔡明忠代理期間是否涉及重大事項和利益衝突事件。
蔡明興日前自國外返台,經由採檢確診COVID-19,於專責病房隔離中,公司內部公告代理董事長一職由富邦集團董事長、富邦金董事蔡明忠代理,公司營運及各項業務不受影響;不過引起外界質疑由蔡明忠代理董事長職務,和金管會產金分離原則不符。
富邦金今天下午回應,短期代理並未違反政策,代理期間若有利益衝突將進行迴避,原則上不核決重大事項。
金管會銀行局主秘侯立洋今天在記者會表示,富邦金此次公告代理人,是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規定,由董事長指定董事擔任代理人;是否為暫時代理,要視實際事實而定,且代理期間不應該處理重大決策事項。
侯立洋說,富邦金重訊公告此次屬於短期代理,至於代理內容是否涉及重大事項,金管會將依富邦金說明作檢視。
依金管會規定,若金融機構有員工確診,應即時向金管會作重大偶發事件通報,有媒體詢問,蔡明興16日左右返台,是否已作確診通報?侯立洋說,金管會19日收到重大偶發事件通報,至於「立即」通報的定義,金管會會看公司是否依照相關程序確認事實後,立即和金管會通報,就目前來看,認定富邦金有依照相關規定作通報。
外界質疑蔡明忠代理董事長,明顯不符合產金分離政策,侯立洋說,指定代理人是董事長職權,不過的確衍生外界質疑是否涉及產金分離原則,後續金管會會看蔡明忠代理期間是否涉及重大事項或利益衝突事件而沒有依照程序辦理,讓外界覺得不適宜等。
侯立洋並說明,金管會祭出產金分離政策,是顧慮產業和金融若有過度緊密的關係,會影響金融業務發展,所以是否涉及產金分離原則,會看實際作為和事件,檢視是否有不適合的情形。
另依證交法和證交所重訊相關規定,若公司員工確診以致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要即時發布重訊對外說明。金管會證期局主秘高晶萍表示,此案經過富邦金評估,對財務業務沒有重大影響,所以當初沒有依照重訊規定發布重大訊息,事後在20日發布重訊,是針對媒體報導作澄清,經過證交所評估,公司沒有違反重訊處理程序規定。(編輯:張均懋)110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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