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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明忠代理董事長 富邦金:未違反產金分離原則

2021/10/21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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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謝方娪台北21日電)富邦金董事長蔡明興確診COVID-19,由董事蔡明忠代理董事長一職,遭外界質疑是否違反產金分離原則。富邦金今天回應,短期代理並未違反政策,代理期間若有利益衝突將進行迴避,原則上不核決重大事項。

蔡明興日前自國外返台,經由採檢確診COVID-19,目前於專責病房隔離中,公司內部已公告代理董事長一職由富邦集團董事長、富邦金董事蔡明忠代理,公司營運及各項業務不受影響。

不過,蔡明忠代理富邦金董事長一職,外界關注是否違反金管會產金分離政策,金管會將要求富邦金就代理董事長一職適任性作說明,並就公司治理、法令遵循、政策面如產金分離原則等一併檢視。

富邦金控今天對此回應,產金分離原則為金融事業與非金融事業不得有董事長、總經理或職責相當之人「互相兼任」,此和依 公司法董事長請假或暫時無法執行職務時「短期代理」,實有不同。

富邦金認為,依公司法第208條第3項規定,公司董事長請假,在無副董事長、常務董事時,指定董事一人為代理人,由代理的董事代行董事長職權,以確保公司業務的正常運作,依金管會2018年8月8日金管銀控字第10702715680號函釋主要意旨也是強調上述不得有「互相兼任」的限制,若僅於董事長短期請假或缺位時,代理董事長職務,尚未違反產金分離原則。

富邦金說,公司並無副董事長或常務董事,蔡明興此次短期請假依公司法規定,指定蔡明忠代理董事長職權,短期代理期間若遇有利益衝突情事,將依公司法及相關法規進行迴避,原則上將不核決重大事項,以確保公司治理。(編輯:潘羿菁)110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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