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證券業25家銀行 最晚2022年第1季設資安長
(中央社記者謝方娪台北7日電)金管會今天表示,證期局、銀行局將在9月下旬正式發布資安新規,新制上路後,尚有17家證券業者和25家銀行最晚須在2022年第1季設置資安長。
證期局副局長蔡麗玲今天表示,5月底金管會已預告「證券暨期貨市場各服務事業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修正草案,目前已完成預告程序,由於預告期間外界沒有提供反對意見,預計9月下旬將正式發布新規。
新制共有兩大重點,第一,各服務事業符合一定條件者,應指派副總經理以上或職責相當人選兼任資安長,綜理資安政策推動和資源調度事務,並須於新制施行後6個月內調整完成。
所謂一定條件,為證券商實收資本額達新台幣100億元以上或電子下單成交金額達公司成交金額60%,經紀業務成交金額市占率達全市場2%,且自然人客戶數達公司客戶數50%者。
期貨商則是實收資本額達20億元以上,且電子下單成交口數達公司成交口數60%,經紀業務成交口數市占率達全市場2%,且自然人客戶數達公司客戶數50%者。
另投信、投顧前一年度月平均境內外管理資產規模達6000億元以上者;此外,證交所、櫃買中心、期交所與證券集中保管事業也在金管會要求範圍。
目前共計13家券商、2家期貨和4家投信符合金管會要求設置資安長條件,不過19家中僅富邦證券和華南永昌證券已設立資安長,尚有17家須依新規設置,最晚明年第1季須設置完畢。
第二,各服務事業每年應將前一年度資安整體執行情形,由資安長或負責資安的最高主管與董事長、總經理、稽核主管聯名出具內控制度聲明書,在會計年度終了後3個月內提報董事會通過。
銀行局副局長童政彰今天也宣布「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修正草案已完成預告程序,將於近日發布施行。新制同樣要求銀行業應指派副總經理以上或職責相當人選兼任資安長,並同樣給予業者6個月緩衝期。
38家本國銀行都必須依照新制落實設置資安長,目前銀行業已設立資安長者共計13家銀行,即最晚明年第1季,25家尚未設置資安長的銀行都必須完成設置。
童政彰表示,金控不在此次規範中,是考量金控主要管理投資和被投資公司,業務相對單純,而銀行會涉及客戶業務的營運經營,因此對銀行的資安防護要求更加嚴格。(編輯:林興盟)110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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