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NCC形容像騙子 呂芳銘不滿否准理由將提行政訴訟
(中央社記者蘇思云台北27日電)NCC日前以TBC財務沒有明顯改善,輕諾當初經營承諾,駁回亞太電信董事長呂芳銘申請轉讓TBC上層股權案,呂芳銘今天親上火線表示,會議紀錄中被形容像騙子,但來回文件中並沒有承諾降低負債比,不滿否准理由,將提行政訴訟爭取法律權益。
NCC回應,委員會對於申請人經營實態、產業發展及其他公共利益,綜合判斷後做成決議,並非針對個人,也尊重業者行政訴訟的救濟權利。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在7月14日決議,否准大大數位匯流董事長戴永輝向呂芳銘收購台灣寬頻通訊(TBC)在新加坡上層公司Dynami Vision 65%股權案件,理由包括質疑3年內多次轉換經營權是短期炒作,此外,負債比逾7成,也沒有明顯改善財務狀況。
呂芳銘今天在記者會表示,看到NCC公告在網站上的會議記錄中,末段指自己「輕諾提出各項經營承諾之疑義,事後短期經營後即尋求其他第三方受讓者接手營運,未符本會對新進經營者應致力改善TBC有線電視集團營運情形與負債比率之高度期待」。
呂芳銘說,從NCC會議記錄內容描述起來,「好像自己變成騙子」,自己快滿67歲沒有告過別人,沒想到第一次告人竟然是告官,既然NCC在記者會上提到尊重業者提訴訟,那「我們就恭敬不如從命」,會爭取法律上權益。
呂芳銘進一步說,翻遍過去所有文件也沒看到自己有承諾降低負債比的內容,審查過程中NCC確實有問起這個數字,但自己當時回應「這是企業經營,負債比是根據每一家公司情境的不同」。
他強調,過去3年來,Dynami辦理22項負擔事項及履行3項承諾,隨時更新進度給NCC,包括降低APTT發放股利、辦理APTT現金增資以償還銀行貸款、調整TBC管理人事以節約支出,都有落實承諾事項。
交易案買賣雙方委託律師謝穎青表示,NCC做決議一定要有法律依據,要把審查基準明示社會大眾,但是這次決議的會議紀錄中看到滿滿的情緒,還在末段指控申請人是騙子,「行政訴訟是名譽之戰,法律尊嚴還是要維護的」。
謝穎青提到,NCC否准理由提到TBC財務狀況未明顯改善,「但具體改善多少總該在申請過程中明白提出來」,實際上申請過程中相關詢問都沒提到具體改善數字。去年NCC還因此案舉行公聽會、聽證會等,出席相關鑑定人內容都則NCC先前決議顧慮恰恰相反,但最後NCC 仍做出此決議。
呂芳銘也認為,按照行政程序法規定,NCC這次決議已經牴觸法律保留原則。Dynami這次引進戴永輝跟自己共同參與經營,就是要提升經營效率,因此,這次才算是真正的股權變動,並沒有NCC所謂頻繁變動經營權與股權一事。
至於雙方後續合作進展,呂芳銘表示,會持續跟戴永輝密切合作,目前正在新加坡基金管理公司裡安排戴永輝在合法情形下進入團隊做整合,這部分並不需要向NCC申請審核,「已經在基金管理公司董事會提出建議案,後續會陸續公告」。
呂芳銘表示,APTT日前也在新加坡發布重大訊息,提到戴永輝現在是APTT單一最大股東、股權達16%,這部分不受Dynami股權交易案否准影響。(編輯:潘羿菁)110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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