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頻專網管理辦法年底出爐 5G創新戰加入生力軍
(中央社記者蘇思云台北3日電)5G開台滿週年,除了消費端應用,瞄準企業端的5G專頻專網管理辦法預計年底前出爐,NCC表示,將採逐案審核制,「沒有執照張數上限的問題」,有望讓更多產業新玩家投入5G創新研發。
五大電信業者去年以來緊鑼密鼓佈建5G基地台,5G 開台後,除了消費者最有感的網速之外,5G具備高頻寬、低延遲、大連結的特性,更適合企業端拓展創新應用服務。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希望加速5G垂直場域實驗研發與創新應用,2019年公告管理辦法,提供業界申請場域實驗,目前已有10件概念性驗證(PoC)申請案。包括中華電信、宏達電、台灣松下、廣達等業者,都已申請在4.8到4.9GHz頻段進行PoC,應用在智慧工廠與新創實驗等。
例如,中華電信攜手經濟部中小企業處,去年底在林口新創園區建置全國第一座5G獨立組網的新創實證場域;宏達電也已經跟高雄市政府在高雄設置5G獨立組網專網,發展開放性無線接取網路(open radio access network,ORAN)領域。
NCC副主委暨發言人翁柏宗表示,行政院已經指配4.8到4.9GHz頻段的100MHz頻寬作為5G專網頻譜,「行動寬頻專用電信網路設置使用管理辦法」預計年底前出爐,等委員會通過、政院核定後就能釋照,符合資格的業者就可以遞件申請。
翁柏宗指出,管理辦法架構涵蓋申請資格、場域範圍、頻寬限制、使用管理、執照年限、資通安全等面向,以利未來執照申請與管理,讓企業可以依照自身需求選擇適合方式、發展5G垂直場域應用。
翁柏宗指出,5G專頻專網不會像先前5G頻譜做全區拍賣競標,因為業者也只會申請在特定小範圍場域使用,預計採逐案審查制,「沒有執照張數上限的問題」,同時收取頻率使用費。
至於外界關注的頻率使用費議題,NCC在公開說明會提到,可能參考電信業者每年應繳3.5GHz頻段的行動通信頻譜使用成本(包含3.5GHz得標金及行動通信頻率使用費),再把場域型態、運用面積等參考係數納入考量,但仍待最後拍板定案。
NCC也參考國際與台灣專用電信的規定,初步規劃5G專頻專網的執照期限,如果是提供公共服務網路用途設置,期限最長為10年;如果是供企業自用網路用途設置,最長為5年,到期後可以再申請換照。(編輯:潘羿菁)110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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