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明實業整合資源收購全數股權 台硝最快9月下市
(中央社記者潘智義台北31日電)硝化棉廠台硝公司今天董事會決議,通過與廣明實業進行股份轉換案,廣明擬以現金為對價取得台硝100%股權,並規劃經6月22日股東會通過後,訂9月1日為股權轉換基準日。
台硝總經理林耿步今天在台灣證券交易所重大訊息記者會宣布,董事會通過將由大股東廣明實業取得台硝全數股權,台硝並將在完成股權轉換後下市。
台硝說明,廣明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目前持有台硝公司約40.21%股權,為有效整合資源,董事會已於今天依企業併購法第29條決議,通過與廣明公司進行股份轉換案並簽署股份轉換契約。
廣明擬以現金為對價取得台硝公司100%股權,支付每股現金對價予廣明公司以外的台硝公司其他股東,以取得台硝公司其餘約59.79%股權。股份轉換基準日暫定為今年9月1日。本股份轉換案完成後,台硝公司將成為廣明公司百分之百持股的子公司,因此股份轉換案對公司營運、財務與業務尚不致產生重大影響。預期股份轉換完成後,可增進營運效率與彈性。
台硝公司併購特別委員會委請立本台灣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周志賢會計師為獨立專家,出具股份轉換對價的合理性意見書。此次股份轉換案約定每一普通股股份的現金對價為含息價新台幣16元。
依據股份轉換契約,前述每股對價不計利息,且應扣除任何法規規定應扣繳金額,及必要之費用包含郵資或匯費等。目前預計股份轉換基準日將晚於本台硝公司發放109年度現金股利之後,故每股對價擬將依股份轉換契約調整為除息價新台幣15.75元。
台硝公司擬於今年6月22日股東常會討論與廣明的股份轉換案,並於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後依相關法令向台灣證券交易所申請於股份轉換基準日終止上市;並擬於股東會決議通過停止公開發行案後,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於股份轉換基準日停止公開發行。(編輯:楊凱翔)110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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