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寶放貸案一審判決出爐 永豐餘元太科技研商上訴
2020/11/20 20:05
(中央社記者蔡芃敏台北20日電)針對永豐金控前董事長何壽川被控違法放貸三寶集團等案,元太科技、永豐餘發布聲明指出,對北院判決結果感到遺憾,將進一步與律師研商後續事宜。
何壽川被控違法放貸三寶集團等案,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今天依證券交易法加重特別背信罪判處何壽川有期徒刑8年6月,全案可上訴。
除了何壽川遭判刑,永豐餘前董事長邱秀瑩被判4年8月徒刑,元太科技前董事長劉思誠3年5月徒刑,永豐餘土地開發部經理張金榜4年6月徒刑,以及可易科罰金的4月徒刑。
對此,永豐餘發布新聞稿說,不解與遺憾,待收到判決書後,將與律師研商上訴二審事宜。
永豐餘說,整起投資案中,邱秀瑩及相關涉案同事,在己身權責範圍內,為公司利益所做的決策與建議。在投入850萬美元後,替永豐餘投控賺取389萬美元利益,為公司及股東創造獲利,做出有利於公司商業判斷與決策,是成功而獲利豐碩的投資案,絕非弊案。
元太科技也發布聲明指出,元太科技3家子公司,PVI Global、Dream Universe、Tech Smart在民國106年8月將GC公司發行的海外擔保交換公司債850萬美元,加計利息約389萬美元,共計1239萬美元,全數收回,為公司帶來高額獲利,元太科技並無遭受任何損害,對判決感到遺憾。
元太科技指出,劉思誠秉持替公司及股東創造最佳獲利的考量下,做出合理的商業判斷及投資決策,絕無任何違法犯罪之意。對於一審判決劉思誠有罪,將全力支持及協助劉思誠爭取清白。(編輯:潘羿菁)109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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