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業2020年來遭罰1.06億 產壽險裁罰金額皆降
(中央社記者蘇思云台北13日電)金管會保險局表示,今年以來截至10月8日止,總計開罰保險業新台幣1億640萬元,強調裁罰都具有必要性,除了保險經紀代理業務開罰金額有增加外,產險、壽險裁罰金額都下降。
金管會保險局今天發布新聞稿,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張玉煇今天在例行記者會表示,根據金管會統計,今年以來截至10月8日止,保險業被裁罰金額總共為1億640萬元,其中壽險業被罰7150萬元、產險業被罰960萬元,相比於去年同期前9月各罰8650萬元、1560萬元,罰緩金額都有減少。
張玉煇表示,今年以來,只有保險經紀代理業務開罰件數22件、罰鍰金額2530萬元,都比去年同期8件、罰鍰金額440萬元來得多。
張玉煇解釋,去年對保險業辦理金融檢查,發現涉及保經代業缺失事項,例如對保險業務員勸誘保戶重複以貸款或保單借款等方式購買保單,導致發生財務槓桿風險情事欠缺內控監督機制,在法令遵循與消費者保護上有重大缺失等,為了導正行為,因此才依法處分。
張玉煇強調,裁罰都是依法行政,具有裁罰必要性,過程也經過審慎處理,並不是特定個人可以做出裁罰決策,強調金管會的監理,重點並不在重罰或是罰鍰收入有無達到預算目標,而是希望受罰業者盡快改正。
保險局強調,今年對保險業的開罰沒有特別加重,今年以來,保險業缺失共613項,罰鍰有73項,罰錢件數占總數約11.91%,與去年的11.77%相當;糾正比例也有下降;另外,不予處分的比例高達75.04%,也較去年的64.98%明顯提高。
若從罰鍰金額類別來看,罰鍰金額總共8110萬元,以內控或公司治理未符保險法規定占比最高,合計有4200萬元,占罰鍰總額比例51.19%,較去年的71.79%下降。
其次為招攬、核保及理賠作業未符保險法相關規定,金額合計2610萬元,占總額32.18%左右,較去年的13.07%比例上升,罰鍰金額主要反映近2年監理發現缺失差異及情節輕重不同。(編輯:趙蔚蘭)109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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