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放國內企業申辦OBU授信帳戶 估計9萬台商受惠
(中央社記者劉姵呈台北22日電)金管會今天表示,為滿足台商國際資金調度需求,將開放國內企業在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開立授信帳戶,預計最快10月底前上路。初步統計,有9萬多戶台商在境外開立OBU帳戶,將成潛在客戶。
金管會銀行局表示,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可提供多元化外幣金融服務,且具外匯交易資金調度功能,為因應國際實施經濟實質法案的趨勢,協助台商辦理國際資金調度,針對具有實質國際營運資金需求的境內企業,研議開放授信目的帳戶,以運用帳戶進行與授信目的相關的資金收付,滿足國際資金調度需求及提升國際市場競爭力。
銀行局副局長林志吉表示,金管會已在8月17日邀集中央銀行、銀行公會及銀行業者代表,針對境內法人在OBU開立授信目的帳戶規定草案,進行意見交流,草案預告14天後,預計最快10月底前上路。
林志吉表示,草案通過後,國內企業往後就可境內法人身分在OBU開立授信帳戶,往後就不須再到海外設立紙上公司再回到OBU開戶。
此項草案增訂重點包括第一,境內法人可在OBU開立授信目的帳戶,以運用帳戶進行與授信目的相關的資金收付,滿足其國際資金調度需求。
林志吉進一步說明,以授信為目的帳戶原則不計利息。
第二,授信目的帳戶的資金往來對象,將限制開立在OBU、國銀境外分支機構、境外金融機構的帳戶,不得涉及銀行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所稱指定銀行的帳戶,也就是不能跟DBU(外匯指定銀行)往來。
第三,授信目的帳戶的資金往來,僅限於外幣與外幣間的交易,不得兌換為新台幣。
第四,各銀行要針對客戶自訂資金停泊於帳戶的時間及金額上限。林志吉指出,主要是考量各行各業實務上受付期限不一樣,銀行要考慮客戶資金需求訂定。
第五,帳戶要以授信資金方式匯入,且第一筆資金必須是授信款項,不能從其他地方匯款開立帳戶。
此外,銀行局也統計,目前有59家銀行有承辦OBU業務,其中,國銀有36家、外銀有23家;有實質交易的帳戶數共達13萬戶,其中台商在海外開設紙上公司回來開立OBU帳戶的共有9萬多戶。
林志吉表示,這9萬多戶為維持境外戶頭,在洗錢防制、稅負上的成本會增加,因此現在開放國內企業在OBU開立授信帳戶,可讓台商多一個選項在OBU開戶。(編輯:潘羿菁)109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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