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訊更改股東會日期遭罰 盼證交所勿雙重標準
(中央社記者潘智義台北26日電)友訊科技今天發布重大訊息指出,證交所既然同意支持市場派的獨董馮忠鵬、鍾祥鳳在6月1日召集股東臨時會,卻不同意公司更改股東會日期,豈不是雙重標準。
友訊昨天晚間在台灣證券交易所舉行重大訊息說明記者會後,證交所人員提問,質疑友訊更改股東會日期實屬重新召集股東會,應符合公司法規定,股東會召開當天(含)前60日停止過戶,所以應依程序重新辦理公告,並停止過戶60天才能召開股東會。
友訊今天回應,更改股東常會日期,自原公告的6月15日更改為6月29日,並要求股東持新的開會通知才能參加,目的是避免台鋼集團涉嫌以多家上市櫃公司資金綁定4大委託書通路,不當、不法收取股東會委託書,用極低的成本、企圖入主友訊,以操控極大利益,掌握公司豐厚現金及資產。
友訊說明,證交所依據經濟部函釋,即便因颱風使股東會延遲召開,也應視為重新召集,必須重新跑一次程序,不能片面以「更改」股東會日期,捨棄60天的股票停止過戶程序;但經濟部先前的函釋只是根據個案做解釋,提供兩造爭訟的參考,並非適用所有通案,因為股東會召開是否合法,最終結果必須以法院判決為依據。
友訊強調,股東常會從6月15日延至6月29日,股東停止過戶60天時間雖有落差,但股東名簿記載的股東實際上是一樣的,不影響股東權益,所以符合經濟部函釋公司法的精神。因此,不應強以某個案經濟部解釋套用於其他案件,而應以是否有害或損及股東權益而論是非。
友訊昨天公告董事會通過變更股東常會召開日期為6月29日,證交所認為,仍視為重新召集股東會,友訊未能充分說明如何確保股東參與股東常會權利,其所發布訊息,有公司治理原則不符的資訊,且影響股東權益,證交所處以違約金30萬元,並限期改善。(編輯:張均懋)109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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