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國有非公用不動產109年租金減收2成
2020/4/24 12:11
(中央社記者劉姵呈台北24日電)考量疫情影響經濟加劇,財政部今天表示,旗下出租、委營、自辦設定地上權及結合主管事業機關共4種提供民間使用的國有地,今年出租租金將全面減收2成,以減輕民眾及企業負擔。
行政院今年4月8日宣示國有非公用不動產今年租金減收2成,財政部國產署持續盤點其他土地提供使用方式,包括以出租、委託經營、自行設定地上權、結合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共同改良利用等相關土地租金的減收措施。
國產署指出,首先,出租國有非公用不動產方面,除行政院專案核定租金率或法律(令)明定以法定稅費(如地價稅等)計租者外,今年全年應繳租金將全面減收2成;預估受益承租人18萬餘戶。
同時,辦理國有非公用不動產的委託經營案件,受託經營者今年全年應繳的經營權利金也減收2成;預估受益受託經營者有391案。
此外,地上權人今年全年應繳地租也減收2成,但國產署特別提醒,若非自行使用(例如使用權住宅)者,應將減收的地租確實落實於使用人;預估受益地上權有104案,換算約2239戶。
最後,若為國產署配合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產業發展需求,釋出國有非公用不動產,供民間廠商使用,將視廠商經營產業受疫情影響程度、與廠商簽訂的契約約定,比照減收2成或自行斟酌減收成數;預估受益168案。
國產署表示,減收地租2成機制,皆無須合法使用人提出申請;至於已收取租金部分,可以無息退還,或業者可採自動扣抵應付款項。
此外,國產署說,防疫期間,合法使用人有緩繳租金(含地上權地租、委託經營經營權利金)需求,可按契約約定應繳納租金,向國產署各分署(辦事處)申請展延繳納期限至今年12月底前繳清,期間免計收違約金及遲延利息。(編輯:林孟汝)109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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