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延遲公告去年財報 3/27前申請
2020/3/6 18:39
(中央社記者潘智義台北6日電)台灣證券交易所今天宣布,上市公司若因新型冠狀病毒疫情,無法在3月底前如期公告申報108年度財務報告,應於3月27日前向證期局申請延期,並掌握3時機發布重大訊息。
證交所表示,上市公司若無法如期公告申報108年度財務報告(包括合併資產負債表、合併綜合損益表、合併權益變動表及合併現金流量表),應經董事會通過預計展延時限、具體辦理時程,並須洽會計師表示合理性意見,檢附相關文件,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申請核准。
申請延期公告申報108年度財務報告上市公司應於下列3個時點發布重大訊息,以使投資人知悉其延期公告申報財報原因、相關時程規劃、自結財報數、與會計師查核數差異等資訊。
第一,申請公司應於董事會通過向主管機關申請延期公告申報108年度財務報告時發布重大訊息,並同時提供可供投資人查閱自結4大財務報表的網站路徑,例如公司網站等。
第二,申請公司應於取得主管機關准駁結果時發布重大訊息。第三,申請公司應於證期局核准後,經董事會通過108年度財務報告時發布重大訊息,並說明會計師查核數與先前公告自結數有無差異及差異原因等。
證交所將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上設置108年度財務報告延期公告申報專區,內容包括申請公司名稱、董事會通過申請財報延期公告申報日期、預計展延時限、主關機關准駁情形及完成財務報告公告申報日期等資訊,以使投資人完整知悉相關資訊。(編輯:林孟汝)109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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