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中心受理翔耀財報及公開說明書不實案
2020/1/2 13:48
(中央社記者潘智義台北2日電)投保中心今天指出,即日起受理翔耀實業財報及公開說明書不實案,投資人委任求償登記。
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表示,被告邱連春、李鳳秋等人涉嫌使翔耀實業民國104年第2季起財務報告,及104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公開說明書不實,有違反證券交易法情事,經桃園地方檢察署提起公訴。
投保中心說明,為保障投資人權益,擬以刑事起訴書所載事實及相關法條為基礎,即日起針對前述情事受理善意投資人委任求償登記,辦理民事求償事宜。
投保中心解釋,委任求償登記條件為,自104年8月17日(含)起至108年9月16日(含)止,期間買入翔耀公司股票,且於108年9月17日(含)後始賣出或迄今仍持有而受有損害的善意買受人。
另外,於104年8月14日時持有翔耀公司股票,並可提出之前於104年8月3日(含)至104年8月14日(含)曾委託出售(含成交)股票紀錄,且於108年9月17日(含)始賣出或迄今仍持有而受有損害的善意持有人。
105年間參與認購翔耀公司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的投資人,且於108年9月17日(含)後始賣出或迄今仍持有而受有損害的善意投資人。(編輯:楊玫寧)109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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