媲美星港新財管方案出爐 金管會開放19項措施
(中央社記者吳佳蓉台北31日電)金管會今天公布「媲美星港新財管方案」,在三大策略架構下,開放19項金融機構可經營的財管措施,大多可於2020年3月或第2季開放,但有兩項涉及央行業務的措施,須再進行溝通才能確認上路時程。
為抓住台商回流、香港竄逃的資金,金管會針對資產逾新台幣1億元以上銀行高資產客戶推出新財管方案,並於31日公布財富管理新方案內容,規劃在三大策略架構下,開放19項措施,其中有8項涉及央行業務,其中6項已取得共識,可確認上路時程,但兩項仍要溝通。
策略一為開放銀行進行高資產客戶的財富管理業務,已擬定相關管理辦法,要求金融機構建立審慎的客戶權益保護措施,並相應開放8項措施。
包括放寬銀行發行外幣金融債券連結標的及利率條款限制,開放銀行得以信託或兼營證券自營方式,提供高資產客戶投資銀行發行的外幣結構型金融債券,開放證券自營業務(含銀行兼營),得與高資產客戶買賣境外結構型債券,以及放寬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高資產客戶,得比照OSU辦理連結標的涉及台股的外幣結構型商品及外幣股權衍生性金融商品等。
至於策略一措施的上路時程,金管會表示,所擬定的「銀行辦理高資產客戶適用之金融商品及服務管理辦法」草案預計2020年1月預告,3月完成發布生效後,金融機構就可以依規定來申請,預估最快第2季上路;對於金融機構篩選標準,原則上不變,但仍要視預告期間外界反映意見,來決定是否做調整。
策略二為開放多元化金融商品及投資管道,以吸引更多國內外投資人在台進行財富管理,並相應開放7項措施,其中開放槓桿交易商可提供一般自然人客戶以原油及黃金價格為標的的差價契約(CFD)交易服務及簡化私募境外基金流程2項,目前就可以進行。
此外,放寬專業投資人透過證券商購買外國債券的信用評等規定、開放槓桿交易商得提供不涉及新台幣的無本金交割遠期外匯(NDF)交易服務等2項,則預計2020年3月底前上路,開放具一定資格外資得以其持有的外幣,為擔保品向證券商辦理資金融通,則預計2020年6月上路。
不過,放寬外幣投資型保單全權委託投資帳戶可投資投信所發行的台股基金,因涉及央行業務,還要再進行溝通,上路時程未定;開放REITs採基金架構發行(現行多以信託架構發行),因涉及修法,且要再多參考日本、新加坡經驗,因此預計2020年底前才能完成草案、報行政院上路。
策略三為拓展金融機構業務範疇,提供客戶更多運用彈性,以吸引更多國際資金來台投資,並相應開放4項措施,其中開放銀行及證券商得與海外關係企業進行交易預計2020年1月初可上路,開放證券商得受託管理私募股權基金3月上路,開放證券商辦理外國有價證券融資業預計9月底上路。
不過,金管會表示,開放國際證券業務分公司(OSU)得辦理不限用途款項借貸業務這項,同樣因涉及央行業務,因此還要再進行溝通後才能上路。(編輯:林淑媛)108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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