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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速未登記工廠納管 經濟部推簡便手續

2019/10/8 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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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廖禹揚台北8日電)為加速未登記工廠業者申請納管,經濟部推出簡政便民範例,業者只要填妥2張申請表,繳交至地方政府工商登記單位即完成申請,且納管申請不需經實地審查。

經濟部推動工廠管理輔導法修法,將於明年1月1日起受理2016年5月20日前既有的未登記工廠納管申請,符合資格業者必須在1月1日起算2年內申請納管、3年內繳交工廠改善計畫,環保、工安、消防等措施符合現行規範後才能轉為正式登記工廠,否則將斷水、斷電、拆除。

為加速業者申請,經濟部今天於網站(https://www.cto.moea.gov.tw/FactoryMCLA/)公布申請範例,其中納管申請書僅2頁,只要填寫公司、工廠負責人及廠地相關基本資料,聲明符合申請資格,即可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請納管,並依廠地大小繳交2萬至10萬納管輔導金。

此外,為鼓勵業者申請納管,經濟部也提供工廠改善計畫書範例,方便業者自行填寫,減少相關代辦費用。

經濟部中部辦公室表示,申請納管階段不必經過實質審查,而是在繳交工廠改善計畫時才會進行審查或會勘,確認工廠是否符合相關資格及規定,若無違規或需補正處,預估提出改善計畫後一個月內可獲發正式登記。(編輯:黃國倫)108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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