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充換電站 經部研擬分級管理
2019/8/6 17:27
(中央社記者廖禹揚台北6日電)行政院指定經濟部擔任電動車充換電站主管機關,經濟部今天表示,目前正針對可能樣態蒐集資訊,未來可能朝以售電契約容量多寡分級,制定不同強度管理規範。
行政院消保處5日就電動機車電池交換站近期發生的電池爆裂彈飛、冒煙起火事故說明,並表示行政院已指定經濟部擔任電動車充換電站主管機關,最快年底研擬充換電站設備的國家標準。
經濟部官員表示,標準檢驗局正針對充換電站設備制定國家標準,充換電站場域由能源局主管。
能源局說明,充換電站設置目前都適用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設置前必須將線路圖送台電圖審,通過後台電才會送電,此外,申請經濟部補助的充換電站,也必須符合補助要點中的相關規範。
能源局表示,由於電動車充換電樣態多元,除充換電站售電契約容量不一外,也可能出現單一充換電設備或民眾自行在家充電的方式,目前正蒐集各種樣態資料,朝分級管理方向制定規範。
標檢局表示,由於國際上尚無針對充換電站設備的標準,現階段先將工業局先前推動電動車產業發展時擬定的測試標準作為草案,並多方蒐集資料,預估在今年底前制定國家標準、明年初就可上路,供業者依循。
不過,國家標準制定後,將充換電站設備列為列檢項目還需經過召開說明會、向世界貿易組織(WTO)報告、召開審議會議等程序,至少需半年以上時間才能完成。(編輯:郭萍英)108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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