櫃買8日邀公債交易商研商報價制度
(中央社記者韓婷婷台北5日電)為化解公債交易商拒絕報價事件,櫃買中心表示,考量近期國內公債發行市場與投資人結構已有變化,8日邀請相關主管機關及中央公債主要交易商研商報價制度改善方案。
櫃買中心表示,為活絡公債交易與促進公債市場健全發展,於民國92年建立中央公債主要交易商制度,明訂中央公債主要交易商義務,並給予適當權利。
中央公債主要交易商制度主要參考美國Primary Dealer制度所設計,除在初級市場負有積極參與公債發行投標的責任,並在次級市場負有對5年、10年、20年期指標公債報價的義務,也享有可向央行融通資金,以及櫃買中心業務服務費減免等權利。
台灣中央公債主要交易商是由具有債券自營業務許可的證券、銀行、票券公司,依其能力與意願主動向中央銀行申請,同時亦須向主管機關說明具備履行報價義務及妥適的風險管理能力,並經審核通過後才能成為中央公債主要交易商,目前計有14家。
櫃買中心表示,7月2日某業者於等殖成交系統買進多筆20年期指標公債,成交利率皆為單一利率,未發現有影響價格或處分獲利情形,該業者也已依規定全數申報出借,可作為當日賣超自營商的交割券源,且其出借所申報的借券費率為0%,亦未有哄抬借券費率情形。
櫃買中心表示,該事件主因在於20年期指標公債的市場流通籌碼較少,使得賣超的自營商無法順暢回補,最後產生回補的價差損失。
一場交易意外促使台灣14家中央公債主要交易商發出無聲抗議,拒絕履行20年期指標公債的報價義務,導致該券連續2天出現零報價的罕見情況,櫃買今天表示,將於7月8日邀請相關主管機關及中央公債主要交易商共同研商公債交易商報價制度改善方案,期望能夠更加兼顧健全市場發展與主要交易商的風險管理。(編輯:林沂鋒)108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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