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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起電價不調整 363億平穩基金填補台電虧損

2019/3/18 16:34(3/18 17:17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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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蔡芃敏台北18日電)經濟部今天召開電價費率審議委員會決議,4月新版電價不變,維持平均每度新台幣2.6253元,這是自去年4月電價調漲3%後,連續二次未調整電價。

委員會同時決議提撥363.98億元電價平穩基金填補台電虧損,扣除這次撥補額後,準備基金約剩416億元;電價應漲未漲,台電初估去年全年電業虧損超過140億元,而今年1、2月合計累虧也逾百億元。

能源局長林全能表示,美國能源情報署(EIA)預測今年布蘭特原油價格每桶61美元,麥格理銀行估煤價每噸77美元,數據均低於台電預估值,加上今年景氣看淡,預測能源價格趨勢走跌,因此,審議會決定本次電價不調整,等10月再依實際狀況調整。

引人注意的是,電價費率審議結果記者會原訂於中午12時開始,由於討論提撥「電價平穩準備」金額耗時較久,記者會延遲約1小時;經濟部次長曾文生說,由於台電去年13項績效達到80分以上標準,委員會同意自電價穩定準備基金提撥363.98億元給台電,以填補電價凍漲虧損。

經濟部依「公用售電業電價費率計算公式」每年檢討2次,於每年4月及10月進行調整,且明定電價調幅天花板為3%;台電依電價公式估算的電價檢討方案,須經過電價費率審議會審議,由審議委員依公式檢視各項成本因子後,決議最終電價調整結果。(編輯:李信寬)108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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