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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創案遭質疑打假球 關務署:已依法追繳3.5億

2018/11/16 16:23(11/16 16:35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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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邱柏勝台北16日電)台南市長候選人蘇煥智表示,大創公司非法輸入貨品遭關務署處分,但立法院今年通過關稅法修正案後,大創案已過追溯期。對此關務署澄清,向大創追繳貨價3.5億元「於法有據」。

蘇煥智今天召開記者會表示,大創公司在2015年至2016年間非法輸入貨品,但今年立法院修正關稅法後,海關責令進口人限期辦理退運、以及沒入保證金或追繳貨價的處分期限,已從貨物放行翌日的5年內改為1年內,所以財政部關稅署對大創非法輸入的貨品,已不能做退運貨品或追繳貨價的處分,但關務署日前仍對大創發出處分書,要求大創將完稅價格3億5000萬元商品退運,已售出則追繳貨價。

因此,蘇煥智認為,關務署根本是在「打假球」;他也質疑,立法院修正關稅法,是民進黨立院黨團「縱放」,直指另一位台南市長候選人黃偉哲,也是關稅法修法的提案聯署人,目的是讓大創違法進口的3.5億貨價不須追繳。

對此,關務署今天澄清,基隆關已依關稅法第96條第3項規定追繳大創公司貨價,並於9月25日核發全數處分書計201份,追繳貨價約3億4955萬元。

關務署官員強調,海關對大創公司所做的追繳貨價處分,並不屬於「行政罰」的範疇,並不適用「從新、從輕」原則。且海關責令進口人限期辦理退運、沒入保證金或追繳貨價的處分期限改為1年內,是針對關稅法修法生效後進口的貨物才適用,因此關務署對大創公司追繳3.5億元貨價「於法有據」,蘇煥智應是誤解法令。(編輯:鄭雪文)107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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