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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岸風機台灣版 要耐6級地震17級風強颱

2018/10/31 1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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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廖禹揚台北31日電)政府大力推動離岸風電發展,考量台灣特殊地理條件,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去年修訂公布風力機國家標準,日前再新增耐震設計相關要求,以平均震度6級作為耐震標準。

台灣雖是全球第3大風場,但具有多颱風及地震的氣候環境特性,是有別其他國家設計風機時必須克服的難題,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去年初參考日本向國際電工委員會(IEC)提出的抗颱條件,並根據設置於台中港電力專區測風塔量測數據,修訂公布CNS15176-1「風力機-第1部:設計要求」,新增風力機抗颱等級。

官員表示,台灣採用Class T風力機等級,必須能承受10分鐘平均風速達57m/s,相當於17級風的強烈颱風。

標檢局今年也與國家地震工程研究中心合作,10月30日再次修訂相關規範,新增耐震設計相關要求。標檢局採用與內政部對建築物耐震設計規範相同標準,以475年回歸期計算,得出平均震度6級為耐震要求,強化風機耐震能力。

此外,為避免地震時發生土壤液化導致風機倒塌,國家標準也規定風場必須進行地質調查與地盤反應分析。

標檢局表示,目前與國內法人正合作訓練專案驗證能力,目標在2021年後強制風場進行專案驗證,包括場址評估、施工、運行、維修、除役等5大面向。(編輯:鄭雪文)107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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