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管上市公司子公司登陸掛牌 證交所出招
2018/8/28 18:14
(中央社記者田裕斌台北28日電)台灣證券交易所今天召開董事會,針對上市公司子公司登陸掛牌做出具體規範,只要上市公司子公司準備申請海外掛牌,就需經過股東會同意,並設置特別委員會審議。
近年來包括鴻海旗下富士康工業互聯網FII、聯電旗下和艦、臻鼎-KY旗下鵬鼎等紛紛登陸掛牌,外界擔憂台灣資金外流,證交所董事會修訂營業細則,管制上市公司子公司赴海外掛牌的相關程序。
證交所副總經理陳麗卿表示,上市公司子公司若有資格申請在海外證券市場掛牌交易,都已達到相當的營運規模,對上市公司的營運已屬於重大事項,過去僅要求上市公司重大子公司赴海外掛牌需經股東會同意,證交所將規範範圍放大,只要是納入合併報表的子公司,未來赴海外掛牌都需經過股東會同意。
此外,證交所也參考企業併購法第6條規範,要求上市公司子公司赴海外掛牌應事先設置特別委員會,就相關事項進行審議,並將審議結果提報董事會討論後,再提請股東會決議。
證交所主管解釋,若上市公司設置有審計委員會,即可代行特別委員會職權,如果沒有設置審計委員會,可由董事會遴選的成員組成。(編輯:黃國倫)107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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